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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規定自111學年度起入學之博、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術倫理」課程至少6小時。

本校規定自111學年度起入學之博、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術倫理」課程至少6小時。依據本專班課程委員會決議,自111學年度起入學學生,申請學位考試時,必須檢附「學術倫理教育時數認列證明書」。採計證書以學生入學後所完成之課程為主。

申請「學術倫理教育時數」認列步驟:

  1. 完成學術倫理線上課程,取得研習證書。
  2. 將研習證書上傳至本校【學術倫理教育時數登錄平台】審核。
  3. 學誠辦公室審核完畢後,請至【學術倫理教育時數登錄平台】>>「個人時數管理」>>「學術倫理教育時數認列證明書申請」下載證明。(相關審核作業天數需1-2週工作天,請儘早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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