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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課規定

修課規定 

本專班學生畢業須修滿本專班所開課程學分規定

【必修】:工程管理專題研討(一)~(四)共4學分。

【選修】:

➢適用102學年以前入學學生:核心課程及專業課程30學分,其中核心課程至少15學分。

➢適用103學年以後入學學生:核心課程及專業課程27學分,其中核心課程至少15學分。

➢適用108學年以後入學學生:核心課程及專業課程27學分,其中核心課程至少6學分。

➢適用111學年以後入學學生:核心課程及專業課程27學分,其中核心課程至少12學分。

【論文】:6學分。本專班學生必須完成畢業論文,並通過學位考試。

每學期修課學分規定

至少需修習一科(含工程管理專題研討一~四),學分不限。惟修畢畢業學分數者,得於當學期成績單加註「撰寫論文」,無須選課。(自105學年下學期開始實施)

選修外系課程規定

自110學年第1學期起,本專班學生在指導教授同意下,可以修讀二門其他研究所課程,並納入畢學業分。本項申請必須於每學期開學後三週內辦理完畢,並將選修外系課程申請表送達本所辦公室存查,始列計本所畢業學分。

研究生通識

依據本校課程規劃共同原則,博、碩士班應修研究生通識(含學術倫理、中英文寫作能力、溝通表達能力),其中「學術倫理」至少6小時、「中英文寫作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至少各1小時(自111學年度起入學之研究生適用)。 修習方式:

研究生通識 修習方式
學術倫理至少6小時 必須取得修課證明

自111學年度起入學學生,申請學位考試時,必須檢附「學術倫理教育時數認列證明書」。採計證書以學生入學後所完成之課程為主。

本校學生免費【學術倫理線上課程】網址:https://oai.web2.ncku.edu.tw/p/412-1072-2086.php?Lang=zh-tw及【學術倫理教育時數登錄平台】網址:https://ordb.ncku.edu.tw/ethics/index.php?c=auth

學術倫理教育時數登錄平台使用說明(含「學術暨研究倫理教育時數認列證明書」範例) 

中英文寫作能力至少1小時 本專班「專題研討」課程已含括此2項通識內涵,學生不需額外修課。

該通識講課時間表於每學期「專題研討」課程公告。

學生於修業期間完成一次即符合規定。

溝通表達能力至少1小時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相關規定與本專班所務會議決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