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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學生交流學習補助要點

  1. 同學申請補助時,請務必詳閱交流學習補助要點之規定並備齊各種補助項目要求之表單。
  2. 申請補助項目注意事項:
    1. 國內研討會
      • 補助註冊費及交通費,請事後申請。其他補助項目,例:刊登費,必須事先申請。
      • 補助路段:台南至發表地。
      • 刊登或已被接受之論文應以國立成功大學工學院工程管理碩士在職專班名義發表。
      • 提出申請時,請另附:口頭發表證明或議程(如果附議程,請加附口頭發表照片作為佐證。)。
    2. 國內學界與業界參訪
      • 若有租賃車輛,須簽訂相關契約。
    3. 通過中高級或相當中高級之檢定
      • 請檢附相關成績證明文件。
    4. 師生間討論學習研究
      • 提出申請時,請另附:導師與學生晤談聚餐核銷表及晤談紀錄表 (晤談紀錄表出席學生必須親自簽到)。
  3. 申請補助費用注意事項:
    1. 請款單據:
      • 發票:請務必打上成功大學的統一編號「69115908」(如果忘記打統編,必須補蓋店家之統一發票專用章。)。
      • 收據:抬頭必須寫「國立成功大學」,填妥品名、單價、數量及金額,並蓋店家之統一編號章及負責人章
    2. 申請交通費:
      • 搭乘飛機、高鐵者,請檢附票根核銷。高鐵如果以手機購票、通關,則請下載電子車票證明(下載方式說明電子車票購票證明方式說明。)
      • 搭乘火車,以自強號等級報支。
      • 若駕駛自用汽(機)車者,其交通費按同路段公民營客運汽車最高等級之票價報支。
      • 請另檢附:交通費收據 或 交通費補助印領清冊。
  4. 補助款支領方式:
    1. 一律逕付申請人。一案多人申請時,請派代表支領。
    2. 支款有2種:
      • 郵局轉帳:請於補助申請表備註欄註記郵局名稱及帳號。
      • 開支票
    3. 如於本校第1次領款並採郵局轉帳方式,請加填:員工基本資料建檔表格(表格內8個欄位皆為必填欄位,請確實填寫且確認。填畢後,將EXCEL檔寄至:vip1@mail.ncku.edu.tw)。
  5. 要點及表單下載
      ►交流學習補助要點 交流學習補助要點
      ►交流學習補助申請表 交流學習補助申請表 交流學習補助申請表
      ►交通費收據 交通費收據 交通費收據
      ►交通費補助印領清冊 交通費補助印領清冊 交通費補助印領清冊
      ►導師與學生晤談聚餐核銷表 導師與學生晤談聚餐核銷表 導師與學生晤談聚餐核銷表
      ►晤談紀錄表 導師與學生晤談聚餐核銷表 導師與學生晤談聚餐核銷表
      ►員工基本資料建檔表 (請至出納組受領人基本資料平台填寫基本資料。)